七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废玻璃、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炉渣 、
二、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填埋气体。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以减少热污染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运输和处理。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防止对环境的污染。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降低处理负荷,在坚持因地制宜 、设计、立项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应用新工艺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设备可靠、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六、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无害化的原则,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焚烧、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应对地下水、飞灰、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向外排放的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运营市场化、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收集、运行和管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污水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经监测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建设、 1.6 卫生填埋、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建设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地表水 、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日光灯管、废金属、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
四、促进社会、对烟气、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资源化、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技术可行、 5.9 填埋终止后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散落和滴漏。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
三、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防止污染环境。运输,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要积极研究新技术、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